高等教育學籍電子注冊相關疑問解答
問:什么是學籍?怎樣才能取得學籍?
答:學籍是學生在校學習資格的認可,取得學生身份和獲得學習資格首先要取得學籍。教育部第21號部長令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該《規定》明確高校學生取得學籍的前提是“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即參加高考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才有可能取得錄取學校的學籍。
問:為什么要實行高校學籍電子注冊?學籍怎么進行電子注冊?
答:近年來,有少數高校無視國家規定,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經省級招辦自行錄取新生,這是嚴重的違規行為,破壞了國家招生制度,違背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則,擾亂了高等教育辦學秩序,對此,必須堅決予以制止。因此,教育部明確從2006年開始實行學生學籍電子注冊。
學籍電子注冊,即當年省級招辦錄取結束后,將各高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的新生數據報教育部。教育部在網上公布各高校經省級招辦錄取的新生名單,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網核對本校錄取名單,網上有的學生即予注冊,取得學籍。網上沒有的學生要么是省級招辦上報錄取數據有誤,要么是自行錄取。居于前者,學校要及時與學生來源省級招辦復核更正;居于后者,即學校違規招生,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待學生學習結束發不了畢業證書,學校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責任。因為,國家實行了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學生畢業時所取得畢(結)業證書要報教育部電子注冊并上網供社會查詢。而每一份畢(結)業證書電子注冊的依據是學生學籍電子注冊的數據檔案。
問:實行高校學籍電子注冊有什么意義?
答:實行高校學籍電子注冊對行政管理決策和社會服務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它不僅可以規范高校招生秩序和辦學行為,而且可以掌握每年高校新生入學報到率和注冊情況,為國家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和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此外也是促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在管理和功能上的又一次重大跨越,并為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創造條件。
問:什么時候開始實行高校學籍電子注冊?
答:教育部將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實行高校學籍電子注冊,相關的政策文件將于今年暑期正式出臺,配套的技術準備工作也已接近尾聲。其實這項工作已經進行了兩年的試點,從2004年高校新生入學開始,教育部就實行了網上新生名單核對工作,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是對新生名單核對工作的進一步規范和延伸,把在校生管理也涵蓋起來。這樣從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延伸到高校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管理,然后與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接軌,從而實現高校學生全程網絡化管理。